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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錫安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濱湖學院臨湖小區23幢11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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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前的技術準備工作
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組織技術管理人員會審屋面工程圖紙,掌握施工圖中的細部構造及有關技術要求并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編制屋面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這樣避免施工后留下缺陷,造成返工,同時工程依據施工組織有計劃地展開施工,防止工作遺漏、錯亂、顛倒影響工程質量。
有了施工組織,下一步施工負責人應向班組進行技術交底。內容包括:施工的部位、施工順序、施工工藝、構造層次、節點設防方法、增強部位及做法,工程質量標準,保證質量的技術措施,成品的保護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
二、對施工人員及施工程序的要求
屋面工程的防水必須由防水專業隊伍或防水工施工,嚴禁沒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和非防水專業隊伍或非防水工進行屋面工程的防水施工,建設單位或監理公司應認真地檢查施工人員的上崗證。施工中施工單位應按施工工序、層次進行質量的自檢、自查、自糾并且做好施工記錄,監理單位做好每步工序的驗收工作,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層次的作業。
三、對防水材料的質量要求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材料應有材料質量證明文件,并經指定質量檢測部門認證,確保其質量符合《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50207—94)或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防水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后應附有出廠檢驗報告單及出廠合格證,并注明生產日期、批號、規格、名稱。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取樣復檢,取樣復檢嚴格按照見證取樣送樣制度,在建設單位代表或監理單位人員見證下,由施工人員在現場抽樣,送到試驗室進行試驗。經復檢合格,提交復檢試驗報告合格單后方可在防水工程中應用。嚴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防水材料,不合格材料一經發現應即刻全部撤離施工現場。